发布时间:2025-02-27 15:14:29浏览次数: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东屿电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工程II标段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传送式电梯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核心片区吴桥单元 A-34a地块,本项目总共有自动扶梯1台,最高限价168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电梯的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就位、成品保管、安装、电梯内的二次装潢、临梯使用、调试、检验、验收、培训、验收合格后电梯使用、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保养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工作。
2.3总工期150日历天(生产、供货、安装及验收周期),并配合土建及装修工期。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合格的 电梯设备 制造商或代理商,具体如下:
①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必须覆盖本次招标全部电梯的制造),或者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覆盖本次招标全部电梯的制造);
②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须具备合格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③投标人须提供安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或者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若由投标人自身提供安装,则投标人须具备上述安装资质;若由其他单位提供安装,则须与具备上述电梯安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前往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温州市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8楼)购领招标文件。
4.2购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交材料: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1日14时30分,地点为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官网(网址:http://www.wzgyjt.com/)发布。
招标人: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896355
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2楼
联系人:陈先生、池先生
电话:13819700816、1360067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