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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下属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原保丰大楼)等9宗非居住用房租赁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7 15:07:49浏览次数:

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37日10时整(如是在信息披露延长期内报名,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通过“浙交汇”平台对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原保丰大楼)等9宗非居住用房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规划功能

单价(元/月/㎡)

招租底价

(/年)

租赁

期限(年)

保证金(元)

递增率

产权

情况

装修期(月)

招租公告期

1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原保丰大楼)651号北首

80.46

非居住

85

8.207

1

1.65

5个工作日

2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原保丰大楼)655-657号

87

非居住

85

8.874

1

1.78

5个工作日

3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原保丰大楼)659号

87

非居住

85

8.874

1

1.78

5个工作日

4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原保丰大楼)一层北首1号

29

非居住

80

2.784

1

0.56

5个工作日

5

温州市鹿城区虞师里小区蝉河70号后

24.9

非居住

40

1.2

1

0.24

5个工作日

6

温州市鹿城区虞师里小区8幢104、123号

39.24

非居住

35

1.648

1

0.33

5个工作日

7

温州市鹿城区虞师里小区虞师里147弄14、15号

83.4

非居住

45

4.5036

1

0.91

5个工作日

8

温州市瓯海区西山东路银来花苑201号

61.22

非居住

50

3.6732

1

0.74

5个工作日

9

温州市瓯海区西山东路银来花苑B幢101室

54

非居住

45

2.916

1

0.59

5个工作日

注:序号1、2、9号标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为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须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连带保证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为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或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连带保证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3、已列入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或被法院列入失信人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和意向方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首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成交之日起7工作日内同出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序号1、2、9号标的竞得人为原承租人的,租期从原租期届满次日开始计算;竞得人为非原承租人及空置标的的,租期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35-7号标的租金一季一付,其余标的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租期内租金不递增,后续每期的租金应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0日内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四舍五入取整十位)。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5、1号、2号、9号标的物目前处于租赁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竞得,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5227日上午9时起至202535日下午5时止

报名审核时间:202536

咨询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406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市数据集团咨询电话:0577-88785082

市数据集团纪检监察电话:0577-88785085

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业务举报:0577-88835422

工业与能源发展团纪检举报:0577-55598012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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