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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1 17:16:07浏览次数:

根据人员调动(流动)政策规定,经相关程序,现将拟流动人员公示如下:

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5598011。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