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0 10:40:58浏览次数: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5年8月29日10时至8月29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8月29日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用途 | 建筑面积约(㎡) | 年租金底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租期(年) | 产权情况 | 免租期(含) | 招租公告期 |
1 | 温州市鹿城区龙方路95-7 | 商业 | 85.96 | 9.2837 | 2 | 2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未被列入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名单内为准)。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整体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四舍五入取整数至百位)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以后的租金均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天内一次性付清。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4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3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0日下午5时止,第三个周期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下午5时止,第四个周期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安排:2025年8月21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8月27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0577-8883542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0577-55598012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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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