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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中路金龙大楼二层东4-1号、4-2号、晏公殿巷16-1、16-2号房屋整体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8 09:19:29浏览次数:

  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202588202581510自由报价,2025815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规划

功能

单价(元//㎡)

招租底价

(/)

租赁

期限(年)

竞价保证金(元)

递增率

产权

情况

装修期(月)

招租公告期

1

鹿城区人民中路金龙大楼二层东4-1号

214.81

商业


30


11.327


3


2.8318





5个工作日


2

鹿城区人民中路金龙大楼二层东4-2号

99.82

3

鹿城区晏公殿巷16-1、16-2号

113

商业

58

7.865

3

1.9663

5个工作日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并提供法人身份证;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3、标的移交:(1)标的物由原承租人竞得的:原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从原合同届满次日开始计算。(2)标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①原承租人须在出租人规定时间前完成腾空交还租赁房产,并结清相关费用。若逾期腾空交还合格租赁房产的,按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②竞得人须在收到《租赁房产移交通知书》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以《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期时间为准。

4承租方被确定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到《房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租期3年,无装修期。租金一年一付。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金先付后用,由承租方在每期支付节点的前30日内一次性付给出租方。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3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815日至2025821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822日至202582817时止,第三个周期2025829日至20259417时,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588上午9时起2025814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606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代理公司咨询电话:0577-89860321

(资产)公司咨询电话:0577-88222728

(资产)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8822828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0577-8883542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0577-55598012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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