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2 14:27:36浏览次数:
温州市医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5月21日10时整(延时除外)对此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招租。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规划功能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期限(年)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月) | 招租公告期 |
1 | 温州市鹿城区铁井栏57号 | 5.2 | 商业 | 75 | 0.47 | 3 | 0.1175 | 无 | 有 | 无 | 5个工作日 |
二、承租人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未被列入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失信人名单的。
(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价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市医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账号:1203202009025003333,开户行:工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户名:温州市医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账号:1203202009025003333,开户行:工行温州分行营业部)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三)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由承租方在每期支付节点的前30日内一次性付给出租方,无装修宽限期。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5%(取整数)。
(四)如有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价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司305室完成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同一标的物,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人的,须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竞价,价高者得。
(三)同一标的物,只产生一个承租意向人的,可以按照承租方不低于资产租赁底价成交。
(四)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5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晏公殿巷16号305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竞价地点:温州市医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温州市医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7-88222791。
温州市医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电话:0577-88228282。
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业务举报:0577-8883542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77-55598012。
温州市医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