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30 11:13:37浏览次数:
根据《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温能源〔2025〕5号)文件规定,采用议价方式确定瓯海森马集团有限公司一期3434.13+二期1196.37kWp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议价方式选聘招标代理及控制价编制服务单位。2025年4月17日下午在牛山商务大厦22楼2210会议室组织线上电话议价会,在公司综合办公室(纪检监督)的监督下,最终确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瓯海森马集团有限公司一期3434.13+二期1196.37kWp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代理及控制价编制服务单位,招标代理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38800.00元整(含税)。
现据温能源〔2025〕5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纪检监督)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监督部门: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纪检监督)
联系电话:0577-88853831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