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5 11:19:21浏览次数:
根据《温州浙瓯物产管理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温浙瓯〔2024〕16号)第三章第八条第2点规定,拟采用议价方式选定温州浙瓯物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增面积装修工程结算服务的实施单位。2025年4月9日上午在浙瓯公司纪检小组的监督下,浙瓯公司财务部及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与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议价谈判,最终确定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费用为2000元整。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浙瓯物产管理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 温州浙瓯物产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小组
投诉电话:0577-88896095
温州浙瓯物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