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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中路金台大厦1401室等7宗资产转让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4:03:12浏览次数: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转让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5年124日至2025年219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220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 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m²)

权利性质

用途

起始价
(元)

竞价保证金
(元)

1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中路金台大厦1401室房产转让

145.55

出让

居住

1485000

297000

2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中路金台大厦1404室房产转让

114.3

出让

居住

1166000

233200

3

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西山东路净景佳园5幢1301室房产转让

458.98

划拨

办公

2984000

596800

4

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大楼南楼309室房产转让

119.41

出让

住宅

770000

154000

5

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大楼南楼310室房产转让

123.18

出让

住宅

790000

158000

6

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大楼南楼318室房产转让

28.52

出让

住宅

190000

38000

7

温州市鹿城区府前街金鹿商厦地下室7号车库转让

29.23

出让

非居住

96000

19200

二、报名程序:

  1. 意向方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tps://www.zjpse.com/info/list/78.html用户指引)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2. 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75600012019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三、资格条件:

  1.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中7号标的意向方应为金鹿商厦小区业主且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四、交易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采用动态报价方式,增加幅度:人民币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

五、其他说明:

  1.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的,则延长信息发布,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延长信息披露的,从正式信息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年。

  2. 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成交当日到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签订《“浙交汇”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并在成交后3个工作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支付成交款、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及交付手续。

 报名看样时间:2025124日至2025219日下午5时止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78901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3542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电话:0577-8883542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电话:0577-55598012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1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