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8 17:11:22浏览次数:
根据《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温能源〔2024〕18号)文件规定,采用议价方式确定温州市文化商品市场C幢617.12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单位,于2024年8月6日在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牛山商务大厦22楼组织议价会。在公司综合办(纪检监督)的监督下,确定浙江恒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温州市文化商品市场C幢617.12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监理费用为人民币22600.00元(含税)。现据温能源〔2024〕18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纪检监督)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监督部门: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纪检监督)
联系电话:0577-88853831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